功能正在努力建设中
知道了
(一)点击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左侧的“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”。
(二)点击“供应商登录”,用投标时的账号登录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(账号为公司中文全称)。
(一)登陆成功后,点击左侧的“投标项目”,弹出子菜单,点
击“我要质疑”。仔细阅读“供应商质疑须知”后,如确定质疑,点击“同意”继续操作。
(二)按要求填写质疑函内容并上传所需要的文件。*号项为必填项。
1.点击项目名称后面的输入框,搜索需要质疑且在质疑期内的项目。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其他填入项,在确定项目后系统会自动录入。
2.质疑期限内,供应商根据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情况选择质疑分类,对采购结果的质疑只能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。
3.按实际情况填写质疑供应商的基本信息。
4.添加被质疑人,按实际情况填写被质疑人的基本信息。若有多个被质疑人,可继续点击“添加被质疑人”。
5.添加相关当事人,按实际情况填写相关当事人的基本信息。若有多个相关当事人,可继续点击“添加相关当事人”;若无相关当事人可以不添加。
6.添加质疑事项,按实际情况填写质疑事项、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内容。若有多个质疑事项,可继续点击“添加质疑事项”。
7.在其他附件中,按实际情况选择提交质疑函当事人是否为法人,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。
8.质疑函内容填写好后,点击“保存”,确认质疑函内容无误后点击“下一步”。点击“打印质疑函”打印已经填写好的质疑函,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,点击“上传质疑函附件”下方的“选择文件”上传。
(一)提交质疑函后,点击左侧的“投标项目”,弹出子菜单,点击“质疑列表”,可以看到质疑项目的状态,若想撤销该质疑可点击“撤销”。
(二)质疑函撤销内容填写好后,点击“下载质疑撤销模板”,打印质疑撤销函,填写要求内容,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,点击“选择文件”上传。确认内容填写无误后,点击“提交”。
(一)提交质疑函后,点击左侧的“投标项目”,弹出子菜单,点击“质疑列表”,可以看到质疑项目的状态为“待受理”。点击“查看”查看质疑具体内容,若想撤销该质疑可点击“撤销”。
(二)国采中心受理质疑项目后,点击左侧的“投标项目”,弹出子菜单,点击“质疑列表”,可以看到质疑项目的状态为“处理中”。点击“查看”查看质疑具体内容,若想撤销该质疑可点击“撤销”。
(三)国采中心答复完质疑项目后,点击左侧的“投标项目”,弹出子菜单,点击“质疑列表”,可以看到质疑项目的状态为“已答复”。
进入到国采中心已答复质疑项目的“已答复”状态,点击“查看”,在“答复通知书”中查看结果。点击“答复通知书.pdf”下载后打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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